琴瑟失和 妻儿跳河寻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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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2006年3月13日,最低气温为零下2度,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新兴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黄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
    中午12时左右,法官经再三调解未果,遂宣布休庭。被告张某随即邀请其妻原告黄某同吃午饭,想借机感化妻子,被原告断然拒绝。被告张某无耐,离开法庭。20岁的儿子见状,再三劝说其母,希望父母能够破镜重圆。经过近二十分钟的劝说,仍未能说动黄某,其子情急之下,拉着母亲就往法庭外串场河边走,母子双方情绪均很激动。

    案件承办法官感觉可能要出事,迅速通知庭内其他同志,自己则跟着母子赶往河边。等到法官到达现场,母子俩人已站在串场河中,肩头全部浸在水中。周围群众纷纷劝说,母子不听劝阻,不愿上岸。新兴法庭的法官全然不顾零下2度的气温,跳进河中,踩着冰冷的河水,将母子俩奋力拉上岸。然而原告之子对出手救援的法官仍出言不逊,一时难以平静。

    在法院领导及新兴法庭全体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下,平静下来的原告之子潸然泪下,认识到自己随意干涉父母婚姻自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并表示具结悔过,原告黄某某也了解到儿子的良苦用心,原谅了儿子的过激方式,决定与丈夫重归于好。该案最终以调解和好结案,法官勇救当事人的事情也在当地传为一段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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